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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黑暴分子5次被捕保释后仍宣扬“港独”,在狱中也不悔改

2021-01-17 发布于 平鲁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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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被黑暴分子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暴徒马俊文,5次被捕保释后仍到处鼓吹“港独”言论。12月29日,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拒绝了他的再次保释申请。而有消息称,他在狱中也仍在宣扬“港独”。

马俊文被捕(港媒资料图)

据报道,马俊文今年30岁,他在全港各处鼓吹“港独”,犯案19次,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颁令还柙候讯。被告本月中曾经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法官李运腾驳回及继续还柙。李官昨日(29日)颁下判词解释理据,指出根据马俊文5次被捕保释后的言行,难以相信他会遵守承诺,在担保期间不再重犯。

据介绍,马俊文被控在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马俊文于11月22日因触犯香港国安法罪行被捕,还柙至12月15日向高院申请保释候审。

法官李运腾昨日在判词中指出,对马俊文的指控是基于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发生的19宗案件,被告在此3个月期间一直高喊“港独”口号并展示标语宣扬“港独”。正如律政司代表所指,马俊文已6次涉嫌犯罪被捕,一次因“非法集会”、一次因“煽动非法集会”、一次因“煽动分裂国家”、三次因具有“煽动意图”。马俊文在6次被捕后,有5次是他在获保释后,立即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其言论也变得更加激进。

李运腾法官指出,在目前的情况下,法庭很难接受马俊文会遵守其承诺,同时认为马俊文的代理律师夏伟志在错误解读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及二十一条。

夏伟志律师此前为马俊文申请担保时,称马俊文已承诺不再叫喊政治口号及坚持政治主张,因此他重犯风险大减。即使他被定罪,基于本案性质较轻,故只会判处短期监禁或社会服务令,若马俊文的拘留期超过他的最终刑期,可能会造成不公。

李运腾法官对此指出,罪行条文其实已清楚列出分裂国家的行为,而暴力并非罪行所需元素之一。他还表示,基本法和《人权法案》所规定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权利,可以受到限制,并引用终审法院案例中判词指:“落实‘一国两制’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加强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如此。”

李运腾法官表示,关于触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判刑尚无定案,现阶段不相信马俊文的刑期会如夏伟志律师所言短至判囚3个月,基于上述理由驳回马俊文的保释申请。

另外,香港惩教署昨晚表示,荔枝角收押所一名还柙在囚者在囚室墙壁上写有怀疑宣扬“港独”的字句,企图在院所内宣扬“港独”信息,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目前已交警方调查。而这名在囚者正是马俊文。

惩教署强调,会确保一个安全及稳妥的羁押环境,如发现任何在囚者触犯宣扬“港独”等违法行为,必定严肃跟进,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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