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物设计 #头条创作挑战赛#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武林高手的复仇行动。 他,就是最近热度很高的“姑父暴力掌掴2岁侄子事件”中的肇事方。 事发广东湛江。 有多个消息源都提到了他的职业,他是一名跆拳道教练。用行话来说,他配得上武林高手这个称号: 只是,他的敌人就弱小了,只是一个2岁的孩子,而且还是他妻子的亲侄儿,孩子管他叫姑父。 孩子是怎么招惹到这个强大敌人的呢?有视频为证。 事发地点是孩子的家里。视频是孩子的妈妈提供的,来自家里客厅里的监控摄像头。 就是说,这个男人是到舅子家做客,2岁侄子是这个家的小主人。 当时的情况是,这个武林高手正坐在客厅里的一张矮凳子上玩手机,孩子在旁边玩玩具,孩子可能是把玩具扔到了姑父身上,或许还不止一次,因为后续视频中,肇事者提到了一句“他总是这样”。 血海深仇就这么结下了。 遭受重创的姑父,是一刻都不愿意等,报复行动瞬间登场,立马站起身,把修炼多年的武学精髓发挥到了极致,狠劲地掌掴了这个年仅2岁的幼童。 孩子几乎被他打得飞了起来,头部重重磕到了地上的玩具上。 (2) 再次强调,这可是在孩子的家里啊。 因为响动太大,肯定还有孩子的哭声,把里屋的孩子奶奶(也就是男人的岳母)引来了。 这时候,武林高手表现出了与他打孩子时的盖世武功反差极大的胆小,居然谎称孩子是自己不小摔倒的。 他忘了,孩子是会说话的,而且可信度极高。 随后,孩子父母调取了客厅监控,发现孩子被暴打后又心疼又震怒,于是报了警。 在此过程中,男人都没有离开这个家,底气真足啊。警察上门来的时候,还是他去开的门: 在警察了解情况的时候,他一直面带微笑,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在警察将他带走的时候,他甚至对孩子父母进行言语威胁,秀了一把武德下限。 万幸的是,孩子送医检查后,没有什么大碍。 而孩子的姑父,也被处以行拘15天+罚款1000元的惩罚: (3) 我最了解大家了,你们一定是想问,孩子的姑妈什么态度? 这么可怕的丈夫,她还敢跟他生活吗? 还真有这方面的后续。 据说,孩子的姑父和姑妈刚结婚不久: 刚结婚不久,就见证了他如此残暴的一面。这对一个妻子来说,应该算是相对较好的消息吧?毕竟,这时候的沉没成本还很低,离婚还来得及。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那可能就要失望了。 实际上,在孩子父母报警之前,还有一段视频,也是客厅监控。正是孩子的姑父和姑妈的对话。 全程姑父都是大声辩解,姑妈弱弱的象征性反驳。 她说得最有力的一句话无非就是:孩子不对,你好好教育嘛,干吗打这么重。 我估计孩子的父母听到她这话,牙都气痒了,这还能跟“教育”扯上关系?得,这样的教育,还是你自己生个孩子去享用吧。 以下,便是网友们听了这两口子的对话的感受: 据说,当这个男人被警察带走后,家里还发生很多事。 孩子的奶奶,本着家丑不外扬的理念,还要求孩子父母撤诉: 我赞同最后那个网友的观点,在自己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姑姑和奶奶要是合格的话,就应该先教训一番姑父。 奶奶之所以帮女婿说话,一定是基于女儿的态度,是女儿在拉拢她帮忙。 所以,我才说,以为这个姑妈会和老公离婚的人会失望。怎么可能离呢?既然都说是家丑了,那就认定他仍然是家人! 只不过,这只是奶奶和姑妈的立场,既然警方对他的处理方案都下达了,那就说明孩子父母违抗了老太太的意愿,并没有撤诉。 孩子的父母,应该已经把这个男人从“家人”的名单里彻底删除了! 那么,还是把视角切回到男人的新婚妻子身上吧。 她的兄嫂(或弟妹)是注定不会接纳这个敢在自家里暴打儿子的妹夫的,如果她继续跟这个男人过,她回娘家时就很尴尬,就算兄嫂能接纳她,她那粗暴狭隘的丈夫一定会生气,他们都把老子送进局子了,是老子的仇人,你还敢跟他们亲近? 最大的麻烦是,她以后要是被老公家暴(想必所有的人都会觉得这是大概率事件)了,可能都没脸向娘家人哭诉。 即使这样,我仍然认为,她不会离婚。 不光这个姑妈不会离婚,换了别的很多女人,大概率也不会。即使每个女人都知道,这个男人展示了极为残暴的一面,跟他过下去,不会有好果子吃。 人性如此。当一个人,突然面对一起需要自己做大抗争才能争取到幸福的事件时,惰性就会冒出来做自己的思想工作: 算了吧,他只是这一次情绪失控,以后会改的; 算了吧,他只是对别人暴力,又不是对我; 算了吧,他只对招惹他的孩子暴力,我以后尽量不招惹他就是了…… 说服自己放弃,远比逼迫自己纠错来得容易和简单,所以人总是情不自禁地选择前者。放弃意味着什么都不做,多爽啊。 只有真正对自己未来人生负责,且有纠错执行力的“狠人”,才会惊出一身冷,才会觉得这是噩梦在预警,我今天若是选择放弃,就等同于选择放弃人生!所以我不能辜负这次有幸被我看到的噩梦预警,我得赶紧纠错。 虽然这类人比前一类人要少得多,但我还是希望其中有你。 ![]() |
1
![]() 鲜花 |
1
![]() 握手 |
![]() 雷人 |
![]() 路过 |
![]() 鸡蛋 |
业界动态|平鲁新媒体
2025-05-04
2025-05-04
2025-05-03
2025-05-04
2025-05-04
请发表评论